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10]1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严重资不抵债,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7月12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与辽宁永盛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9月3日管理人发布了《关于发布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的通知》([2021]能港破管字第12号),2021年11月补充发布了《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职工过渡性退养安置方案》。
1、破产清算进展
目前已完成了债权申报并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会议。
2、债权人及员工基本情况
目前债权人共170人;截至2021年7月12日止,能港公司共有职工1192人,其中在册职工610人,退休职工582人。
3、安置方案
具体安置细节以《关于发布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的通知》及《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职工过渡性退养安置方案》为准。
二、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 系 人:祁主任
联系电话:024-83733876
E-mail: liaoningguoxin@126.com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您对本项目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次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及现场反馈等合理的方式向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提出。
望职工以合理、有序的方式表达意见和诉求,我们会认真讨论研究并及时给与反馈。


